一、原訂 8 月 13 日〈星期三〉之「學科」及「術科」測試:調整至 8 月 19 日〈星期二〉同時段辦理。
二、相關受影響調整測試之應檢人如於調整後之日程無法參加測試者,請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十七條規定,於事由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承辦單位申請退費辦理〈詳如114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簡章(第3版) P.118及P.138附件 18〉。